珠海:工伤职工两类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
一直以来,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都是由用人单位负担。今年起,这两类费用全部改为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我市确定两项费用的补助标准,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日35元,工伤职工到市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合计每日不超过200元的标准凭据报销。据了解,根据以前的政策,职工工伤康复住院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康复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今年由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对此进行了重新规定,这两类费用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我市最新公布的补助标准,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天35元。社保经办机构可根据其住院天数核定伙食补助费金额,并支付给工伤职工。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纳入工伤报销。交通费用报销中,赴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凭经办机构批准的市外转诊文书报销一次。此外,工伤职工到市外就医所需的转入地入院前市内交通、食宿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三日,按合计每日不超过200元的标准凭据报销。香洲区拟增2家门诊统筹定点昨日,珠海市第四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出炉,进入正式公示期。此次拟新增的2家定点机构均在香洲区。
记者昨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现场检查评估小组对第四批香洲城区符合申请门诊统筹定点条件的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为其中2家机构符合门诊统筹定点条件,1家机构因现场资料提供不全,正予整改。这次进入公示的2家定点机构分别为香洲区前山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香洲区狮山街道南香社区卫生服务站,需整改的为香洲区官村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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