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为20多万困难人群买保险
给每个困难群众花1元钱卖自然灾害险,就能获得最高15万元的赔付。今天(8月2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下个月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惠民系列保险,政府每年出资400万元为困难人群购买5大类保险,全市20多万人将从中受益。
近年来,我市陆续实施了对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等群体的专项保险;同时,在秦淮、江宁等区试点为人群购买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今年底,将全面实施困难群众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保险,建立在乡困难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福利机构入住老年人、精神病人、孤残儿童等民政特殊服务对象专项保险,逐步拓展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据了解,5大惠民保险主要有困难群众自然灾害(含火灾、爆炸)人身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保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特殊困难残疾人、散居孤儿、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大屠杀幸存者、社区退养主任和在乡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人数最多,有18万多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大病保险,对象为全市在乡无工作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士兵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对象为全市当年度退役士兵;低保协理员意外伤害保险,对象为全市民政系统低保协理员;社会福利机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对象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内入住的老年人、精神病人、孤残儿童和护理工作人员。
据统计,这次惠民系列保险将覆盖全市以困难群众为主的20多万民政服务对象,每年全市共需资金约400万元左右,市、区两级各承担一半,其中市级资金由市慈善资金、财政资金共同承担。这五种惠民保险无需居民亲自办理,而是由民政联合公安等部门主动投保,居民自动免费享有。同时,民政部门还鼓励各区根据自身情况,将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保险扩大到所有户籍人口。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惠民系列保险,依托商业保险机构,由政府全额负担购买,能推动民政服务由“补救型”灾后救济向“预防型”灾前保障转型。
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军说,以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险为例,赔付范围包括了除地震外所有自然灾害、人身伤害情况。即便是高空坠物、火灾、爆炸等极端情况,也在赔付之列,政府给困难群众缴纳1元钱投保,发生意外,最高赔付额度达15万元,有效避免因灾致贫的情况。今后,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各类险种,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将困难群众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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