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未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如何办理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应承担的责任答:用人单位未在工伤认定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单位有效工作证卡等);(3)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申请的,应当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救治材料复印件,患职业病的应提交确诊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6)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基本情况;(7)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证明;(8)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9)劳务派遣人员应当提供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受派员工和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的事故调查材料;(10)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证明材料。
4、职工或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哪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
5、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是否有时限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
6、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7、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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