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已经发展成为行业“潜规则”
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农保领域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农业保险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已经发展成为行业“潜规则”,几乎每个县级行政区域都有此类案件发生,涉案金额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针对这种情况,吉林省检察机关一方面深入剖析此类案件的规律特点和侦查方向,另一方面把握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惩治一小撮,教育大多数。
“我们将犯罪数额小、认罪态度好或者投案自首的涉案人员取保候审,并建议法院从轻判处。同时发动保险公司和村委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勒令涉案人员限期自首,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孙毅表示,截至目前,仅吉林市就有300余人主动到当地检察机关说明情况,退还赃款300多万元。
“今年吉林省气候异常,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大幅增加,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的保障作用将更加凸显。只有把查办犯罪和保障农民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佳效果。”刘志兵表示,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吉林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各地反贪部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农业主管部门、保险公司以及基层乡镇农业经管站、村集体三委等提出检察建议200多条,全部得到了采纳,保险监管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农业保险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此外,吉林省检察机关还组织干警到全省30多个县区,上百个乡镇、村屯开展法制教育和政策宣传,一方面向农民积极宣传农业政策保险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例为镇村干部敲响警钟。
吉林是农业大省,近年来相继出台了泥草房改造、退耕还林、农机补贴等50余项涉农惠民政策,涉及主管部门30余个,资金超过600亿元。“随着国家各项农民增收措施的进一步落实,种类繁多的惠农政策补贴还将进一步增加。农业保险行业专项治理和预防工作为检察机关监督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刘志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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