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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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宿迁西安路社区的高女士因病住院已经花费36万元,其中医保合规费用接近33万元,统筹支付近20万元后,今起她还可以报销近7万元,这就是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带来的实惠。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今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这意味着大病保险进入了实际赔付阶段。大病保险由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大病保险的政策、筹资标准、待遇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起付标准为11000元。
参保人在医保结算年度内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按50%支付;6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60%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5%支付。大病保险赔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测算,2013年7月1日至11月17日,全市产生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并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出院患者人数为1056人,报销金额达到497.6万元。此期间产生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并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出院患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保卡(市民卡)、银行帐号,到所属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大病保险受理报销业务。正式实施之后的居民大病保险患者直接凭卡就医,享受“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无需往来报销。据悉,市医保中心根据工作开展既定计划,已对全市5县4区的9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软件应用和验证具体操作过程培训,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据介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市政府2013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也是宿迁市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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