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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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新余市医保局获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日在该市启动实施,预计年底将有21万人从中受益。自此,新余城乡均实行了医疗保险。
新余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在经历试点、新制度实施、多险种格局3个阶段后,参保人数已达16.05万人,险种日益多元化,体系逐渐完善,实现了地域上的全覆盖。作为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新余市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新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于4月底正式出台。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新余市在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医保范围的同时,同步吸纳民办学校学生参保。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每人每年只需缴纳30元,其他城镇居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90元,可享受住院最高补偿1.5万元、死亡补偿1万元的待遇。为方便群众就医就诊,新余市制定就近就医、减少就医成本的原则,参保的城镇居民可在居住地社区或附近的定点卫生服务站就诊,自己选择一家等级医疗机构住院诊治。为确保统筹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新余市在参保费用上尽量降低门槛,让每个城镇居民都有能力参保。目前,新余市城镇医保起付标准为:每次住院,一级以下定点医院150元,二级定点医院350元,三级定点医院550元,非定点医院750元。基金对其补偿比例分别为60%、50%、40%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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