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容有哪些?

青岛市胶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市政府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权和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守法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2、拟定促进全市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划、引导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管理全市和跨地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3、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进行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技能考核;制定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以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
4、贯彻执行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劳动争议处理的规章制度及规范;协调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指导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的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性安置工作。
5、组织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工作,组织参与青岛市在岗职工工资调查及人工成本调查,拟定发布胶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6、贯彻青岛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
7、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业务工作。
8、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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