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确保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纳入统筹
4月12日,自治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在通辽市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0年通辽市城镇新增就业1.3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3%,低于全年控制目标0.04个百分点;7033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了就业去向;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农牧民转移就业52万人;城镇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1万人、16.02万人、0.97万人和5.03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4.6亿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73亿元;6.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1197名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按时足额发放,7.09万人次的医疗费用、3100人次的工伤待遇和1525人次的生育保险待遇及时支付。?
?据了解,2011年通辽市城镇将新增就业1.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7万人;零就业家庭就业实现“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到年底,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扶持成功创业1750人,带动就业7000人以上;加大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力度。重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失地农民、城镇居民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社会保险,解决“五项保险”参保不平衡问题,实现各项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解决好“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继续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基本解决集体等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问题;扎实开展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摸底调查和实名登记工作,落实资金、责任和经办服务,确保年内“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到年底,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万人、18万人、86万人、15.41万人和25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5.16亿元;开鲁县和扎鲁特旗新农保参保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居民参保率达到50%以上;养老保险要确保新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险要适当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由去年的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继续保持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其中,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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