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市县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法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市县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法的通知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市县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法的通知近年来,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发[2007]19号)“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的精神,落实省劳动保障厅、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下发的晋劳社厅发[2007]28号文件要求,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农保)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特别是在政府对参保农民的补贴上,取得一定突破,对今后我省开展新型农保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现将他们的一些做法整理印发,供各地参考。
一、党委政府重视,将农保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为群众所办实事之中。太原、吕梁、晋城、长治、阳泉等市和沁水、阳城、孝义、潞城、尖草坪、新绛等县(市、区)以及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政府十分重视农保工作,在制定本地新农村发展规划时把农保纳入其中,作为一项长期惠民政策进行安排部署。临汾市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农保,并将农保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泽州县把乡镇企业职工参保纳入农保管理体系,列为当地政府年度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规定乡镇(村办)企业职工参保率要达到80%;长治市郊区将农保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为群众办的“八大工程”之一。他们的这些做法,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阳泉郊区、泽州、阳城、高平、汾阳、柳林、侯马等县(市、区)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农业、民政、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组,并将农保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对乡(镇)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切实加强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行政推动。
二、制定实施办法,完善筹资机制。吕梁、晋城、太原、忻州等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农保实施办法;大同市人民政府、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汾市尧都区和新绛县分别出台了本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吕梁市级财政每年拨出专款,帮助农保建立领取待遇调节增长机制;部分县(市、区)引入政府财政支持机制,加大农保筹资的财政补贴力度,取得很好效果。具体做法概括为:1、对参保农民实行普惠制补贴。这种做法是指农民只要参保,财政就按比例或定额每年给予一定补贴。如沁水县参保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20元以上,县财政每人补贴50元。去年,该县新增参保人数10000人,全县参保总人数达到3万人,参保率为30%,县财政补助参保农民51万元。柳林县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按20—35周岁、36—50周岁、51—60周岁划为缴费年龄段,每个年龄段都按逐年参保续保和一次性缴纳分列了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并分别按个人当年缴费积累额给予不同比例的财政补贴。如,20—35周岁,逐年参保续保年缴费不低于300元的,县财政按10%给予补贴。襄汾县财政每年拿出10万元给每个参保农民缴费总额10%的补贴。孝义市阳泉曲镇政府去年拿出18万元,对每个参保农民给予100元的参保补贴。2、对贫困区域实行倾斜性补贴。这种做法是针对一些贫困区域或重点地区的参保农民进行倾斜性补贴,而不是全部参保农民都给予补贴。如泽州县制定了县、乡两级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农民实行补贴的办法,县财政列支50万元主要用于四个欠发达乡(镇)农民参加农保的补贴,参保农民年缴费额达120元以上,每人每年补贴50元;同时,乡(镇)也要从预算外收入中拿出不低于10%用于补贴本乡镇农民参加农保;村里要从集体收入中拿出10%用于补贴本村农民参保。3、对特殊群体实行重点补贴。这种做法是针对困难群体或其它特殊群体的参保农民进行的补贴。如太原古交市继由本级财政为全市五保户、特困人员、军烈属等统一缴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后,又由市财政出资116万元,为全市4866名七十岁以上老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浮山县对省及省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科技标兵、文明个人、优秀干部、优秀党员、义务兵、计划生育优待户,在每年县、乡、村补贴的基础上,县政府再补贴10%。
三、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推进农保工作。临汾市注重舆论宣传,采取发年画、庙会、标语上墙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保,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由各县劳动保障局长参加的、每月一次的固定农保例会制度;晋中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每年都要亲自主持召开全市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和强调农保工作;运城市劳动保障局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加大农保推进力度,保费征缴额在幅增长;阳泉市郊区在新农村试点村采取整村推进、全员(适龄农民)参保、集体补助的办法,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连续数年保费征缴位列全省县(市、区)榜首;朔州市对农保工作建立周通报制度和保费收缴与财政补贴挂钩,有效促进了今年上半年的保费征缴进度;柳林县每乡(镇)配备3人解决乡(镇)农保人员缺位问题,确保了该县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中日合作试点任务的完成;高平市、潞城市实行一条龙文明窗口办公等,这些办法,都有力地推动了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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