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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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攀枝花市出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简称“超龄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超龄人员自愿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次月起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超龄养老保险需要同时符合3个条件:在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具有攀枝花市城镇户籍(含返城知青);曾与该市各级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人事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据了解,此次超龄人员参保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以2009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563元的60%为缴费基数,按20%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其总额为51413.4元。在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达到或超过65周岁的,自65周岁起,每增加一周岁,缴费金额减少1500元,但实际缴费金额最少不低于38400元。
根据政策,对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群体超龄人员,一次性缴费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在初次缴纳不低于40%的应缴费用后,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后续缴费协议书》,在3年内分次缴纳剩余养老保险费。同时原所享受的低保待遇3年内不变,期满后才按低保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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