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再保险利润的盖头来
中国再保险公司2000年利润总额9.55亿元,当年资产总额151.25亿元,资产利润率6.31%;净资产20.3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47%。2001年净利润7.42亿元,资产总额182.73亿元,2002年资产利润率4.06%;净资产27.47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7%。光看这个数字就足以让人“拍案惊奇”了。在其他行业已开始为微薄的利润而“厮杀”时,中国再还能稳稳当当的坐地收银,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又一个“奇迹”。
根据我国《保险法》,中国再保险公司对所有国内财险业务有20%的法定分保权。这样,中国无需再实施任何市场手段,就能够从中国保险市场上分得一份营养丰富的免费大餐。1997年我国各类保险公司分出保费总计约133亿元,中保再保费收入107.89亿元,其中法定分保100.92亿元,商业分保6.97亿元,实际支付赔款60.9亿元。1999年中国再保险公司的法定分保收入为122.14亿元,商业分保收人为3.84亿元。2000年,我国的再保险业务有了进一步发展。
按可比口径计算,2000年法定分保的保费收入135.4亿元,增长16.89%;法定分保赔款支出为57.42亿元,增长11.55%;综合赔付率为78.33%。
值得注意的是,加人世贸组织之后,根据《服务及贸易总协定》的相关规定,我国承诺国家再保险公司的法定分保业务每年降低5%,也就是说,2001年以前20%的法定分保率经过4年的缓冲期,将在2006年降到0。届时,中国再具有稳定业务来源的时代将一去不返,而那些因垄断而获得的令人惊叹的利润也将无以为继。
从表面看,20%的法定分保率似乎是中国再获得高利润的惟一原因,事实上,更为深层的原因在于其垄断地位造成再保险成本的扭曲和服务的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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