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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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在取得新保单的第一年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代理人的佣金、出单费用、核保费用等)及预留的责任准备金往往会超出当年所收保费。通过再保险,原保公司可将其中的一部分费用转给再保公司承担,从而使其不致因当年取得大量新保单而影响公司的盈亏。寿险公司在发展某一新险种或在某地区开拓新业务时,由于缺乏技术和经验,往往造成财务的波动或难以打开局面。如果通过再保险,就可以获得再保公司的技术和经验,并将可能的财务风险转嫁出去,从而达到顺利开拓新险种或新市场的目的。再保公司一般都具有丰富的专业核保经验和知识以及其他寿险专业的技术和经验。通过再保险合作,原保公司不仅可以得到再保公司对大额或非标准体保单的核保技术支持,而且还可获得精算、条款、业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技术支援和专业意见,对于原保公司的整体经营及发展具有极大的帮助和促进。另外,原保公司还可以通过一些特定的再保险安排,达到加强自身财务实力。暂时提高盈余或减轻税务负担等目的。根据责任分担的方式分为:比例性再保险和非比例性再保险比例性再保险,是以每一保单的保险金额为基础,由原保公司与再保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种方法。在这种再保险形式下,自留额与分出额各代表原保公司和再保公司所承担责任的一定比例。一方面再保险费按这一比例由原保公司支付,另一方面赔款不论大小也按这一比例由再保公司负责。溢额再保险、成数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及临时再保险等,都属于比例性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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