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吉安发生溺水事件11起警方:暑期安全得上多道保险
夏季是溺水事故多发季节,每年6月份以后下水游泳消暑的人逐渐增多,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特别是暑期将至,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再一次成为关注的焦点。暑期如何避免甚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此,记者于6月10日请教了市公安局有关专家,得出的结论是得上多道保险。令人扼腕叹息:6月至今全市发生溺水事件11起
6月1日,青原区6名小学生一起到某工地对面赣江里游泳,导致一名男生张某被水冲走,目前生死不明;6月1日,一名15岁的男中学生在吉水县恩江二桥溺水身亡;6月1日14时许,一名15岁的男孩在万安县潭口一水塘里溺亡;6月8日,一名9岁男孩在吉水盘谷一水塘溺亡;
6月8日,一名15岁男孩在安福县洲湖镇的一口鱼塘中洗澡时溺亡当日,记者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6月以来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溺水警情11起,死亡11人。其中中小学生溺水死亡5人,占溺水死亡总数的45%;在池塘水库溺水死亡9人,在赣江溺水死亡2人。该中心民警介绍说,每接到一起报警心里都很难受,特别为这些孩子及他们的亲属感到遗憾。令人沉痛深思:家长、相关部门都应绷紧安全弦据民警介绍,溺水事件事发地主要集中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水库、溪流、池塘以及赣江河道等,溺水死亡人员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其中农村孩子及留守儿童占多数。从溺水时间上看,大多在高温酷暑的下午。主要原因包括溺水处无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监护人、家长疏于管教,孩子自身防范意识差,以及青少年儿童溺水营救知识匮乏。
那么,该如何避免这样的惨剧发生呢?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特别提示,各地公安机关要协同教育部门,通过给学生讲课或播放溺水事故视频等形式,宣传暑期安全知识,警示学生锻炼应到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正规游泳场所;未成年人最好有家长陪护,切勿到赣江、水库、池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更不要单独去游泳;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视和媒体张贴条幅、悬挂标语等形式加大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城区乡镇村庄开展安全培训,提高青少年防溺水的警惕性、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学生家长应履行监护、看管义务,坚决禁止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相关职能部门对经常有人去的河流、小溪、池塘等水域开展水情调查,设立警示牌,划出安全区域,在往年溺水事故多发区域安排义务监督员加强监视。
同时,发动周边单位和个人协助开展禁止游泳宣传,防止因游泳消暑而导致溺亡的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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