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自9月1日起启动“两项保险”集中征缴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制度整合工作部署,滨州自9月1日起启动“两项保险”集中征缴。
滨州市在一体化信息系统开发部署了“两项保险”参保缴费服务系统,包括信息系统中心端和基层平台端以及银行柜台缴费系统和网上银行缴费系统。26日,记者从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9月1日起,全市将统一启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原新农合信息系统停止受理参保缴费。
根据“在社区登记、到银行缴费”的管理服务模式,“两项保险”信息系统中心端和基层平台端具有参保登记、信息采集、缴费档次选择及查询统计功能,银行柜台和网上银行具有缴费档次选择和缴费功能。网上银行缴费系统部署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支持个人网银缴费。参保登记可在养老或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办理,实行“一口准入,信息共享”。
对于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需经有关经办机构办理中断减员后再做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银行柜台和网上银行支持“两项保险”分别缴纳和一票缴纳。根据城乡服务网络全覆盖的需要,将统一引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工商银行合作开发了银行柜台缴费系统和网上银行缴费系统。根据村居服务网络合作建设的需要,逐步将各合作银行引入服务,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最大化的为城乡居民提供及时、方便、安全的缴费服务。居民医保整合后,要明确征缴机构,一个银行账号受理缴费。要把合作银行和参保登记、缴费方式通知基层、告知社会,搞好业务术培训。各县(区)在合作银行开户后,要及时向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填报《居民社保参保缴费银行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表》办理系统连接。
按照“系统数据与账户资金同步”的基本要求,“两项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建立对账制度,确保信息系统数据与基金账户资金账账相符。要完善记账手续,对于通过银行柜台缴费的,财务部门凭银行提供的缴费明细记账。对于通过网上银行缴费的,财务部门可在“企业网银”下载缴费明细作为记账凭证。经办机构应开通“企业网银和电子商务”,及时查询账户收入和缴费明细,办理资金对账。
具体对账、记账办法可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按照数据建设的技术标准不断搞好数据整理,对难以整理的数据,要切实搞好调查、落实,确保原有参保人员数据全部整合入库,防止由于数据整合不到位导致不能正常参保缴费现象的发生。对中心端信息系统、基层平台端信息系统以及银行柜台缴费系统、网上银行缴费系统运行情况搞好统一监测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处置不了的及时上报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各县(区)对“两项保险”经办机构和基层平台用户和权限进行一次清理登记,经领导批准后搞好用户注册和操作权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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