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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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参保行为,维护单位及职工合法权益,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诚信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目前,正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市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诚信评价。
为规范参保行为,维护单位及职工合法权益,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诚信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目前,正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市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诚信评价。
明确内容标准,保障客观公正。对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进行评价,主要内容涵盖是否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和年间验证等情况,是否按时准确申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及变动情况,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补缴历史欠费等,是否依法接受并配合社会保险稽核参保登记、保费申报核定、保费缴纳情况,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完成、冒领养老金和服务经追回等情况。注重程序规范,保障公平高效。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评审年度。参保单位每年12月1日后向经办机构提交申报诚信资料及申报表。经办机构将按照评价项目进行审核,结果作为评价诚信单位的主要依据。
对拟定为A级的参保单位,将实行公示。2月底将完成2013年度的诚信评价工作。强化结果运用,保障激励约束。按照参保单位的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A级信用单位向社会公布,原则上下一年免于实地稽核;对B级信用单位实行每年稽核一次;对C级参保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和跟踪监督,实行重点稽核,并结果函告主管部门。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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