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市:五大变化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驾护航
莱芜市农业局在今年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以全市开展的“三创”活动为抓手,以“创业富农”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结合全市农业实际,突出为农业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体系建设。
全市农业保险主要内容出现五大变化。
一、保险责任范围增加。根据全市主要自然灾害特点,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各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调整为:小麦为因火灾、雹灾、风灾、冻灾、涝灾、旱灾等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玉米为因雹灾、涝灾、风灾等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蜜桃为因八级以上大风(含八级)、暴雨、龙卷风、冰雹或低温冻害等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保费标准、保险金额新变化。玉米保险:保险费由去年的10元/亩改为8元/亩,保险金额400元/亩。小麦保险:保险费8元/亩,保险金额500元/亩;蜜桃保险:保险费75元/亩,保险金额1500元/亩,和去年相同。
三、明确试点期限。试点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
4月15日前为小麦保险集中投保期,5月底前为蜜桃集中投保期,6月底前为玉米集中投保期。
四、勘查定损。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保险人及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报案,乡(镇)在24小时内分别报所在区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保公司。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在48小时内负责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现场查勘,专家出据的《灾害损失报告书》为理赔的重要依据。承保公司填写《初步定损清单》后,报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理赔结束后,现场查勘记录,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平面图、灾害损失报告书等重要资料由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保公司各自存档,以备缮制赔案。
五、增加公示参保农户名单事项。承保公司要以村为单位,在村委“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详细名单、参保作物及面积、保费缴纳及保险金额等情况,以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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