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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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财政部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积极推广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惠民政策。
加强组织领导。高州市认真部署了关于落实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为确保全市水稻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市成立了以市财政部门为主的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加大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水稻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着力扩大农民参保的覆盖面。
加强分工督导。高州市财政部门与相关单位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积极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管理、结算工作,把水稻保险工作落到实处;健全督查指导制度,加强对各地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督查,有针对性地实施工作指导,促进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平衡运行。
落实补助资金。水稻保险的投保标准为每亩15元,其中财政负担80%,农民负担20%。2012年该市早稻参加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投保42.01万亩,覆盖面高达100%,投保金额为630.15万元;晚稻参加投保41.97万亩,投保金额为629.56万元,财政落实补助资金1007.76万元。
强化赔付保障。今年以来,该市降雨多、台风强,水稻损害较大,全市水稻受灾面积达10480.3亩,户数14397户。今年上半年,早稻保险赔款达151.60万元,有效提高了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避免农民因灾致贫、返贫现象的出现,较好地发挥了灾害补偿作用,让农民种植水稻吃了一颗定心丸。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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