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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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梦都梦不到,自己不用出一分钱,每个月就可以领到182元的‘薪水’!”今年77岁的瓯海区泽雅镇戈恬村失土农民李碎弟,急忙把手中的斗笠夹在腋下,双手从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手中接过两个“红本本”——“温州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手册”和“浙江省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存折”。
他把两个“红本本”看了一遍又一遍,才把它放在自己贴身的口袋里。前天下午,泽雅镇戈恬村179名像李碎弟一样的失土农民,作为首批养老保险金享受者喜悦地领到“两证”。
据悉,这也是我市试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之后,首批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失土农民。泽雅镇“旅游品工业基地”落户戈恬村,许多农民因此失去了赖以生活的土地。
为此,瓯海区和泽雅镇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山区实际,规定一般年满60周岁以上的在册被征地农民为社会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39000元,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经济、个人按3誜4誜3比例共同出资筹集,失地农民每月可获260元。但因为该村多数农民经济比较困难,难以支付个人所出的资金。
该镇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承担的缴费比例,由政府出资30%、村集体出资40%,每人可享受260元的70%,这样每个人不花一分钱就可以拿到182元养老保险金。据悉,瓯海区政府已在四个村开展失土农民养老金试点。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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