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均等化”
今年3月,盐城市亭湖区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据悉,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人员统一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行政策、经办、业务工作的统一,这不仅意味着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及所享受的养老待遇“无差别”,还有助于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模式,加快城乡保障一体化进程。与以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相比,今年年初新出台的实施办法体现出个人缴费标准档位增多、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养老金待遇逐年增发、养老金调整机制灵活四大优越性。
该区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工作,坚持城乡统筹,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办理的服务水平,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现有的社保管理服务资源,加大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办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区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并逐步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也不断提高,今年财政对一般城镇居民、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参保的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到明年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70元。
“医疗筹资上涨其实是国家为了让惠民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让更多人看得起病。个人缴款额度提高,财政补贴得更多。”该区财政局社保科负责人解释,医疗筹资由政府财政拨款和个人缴款两部分构成,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已连续六年上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贴与之实现同步同标。
该区区还积极调整新农合的补偿政策,大胆尝试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项目付费”的混合支付方式,有效控制住院率、实际住院的报销比例。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