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财政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宜宾市财政局将发展农村生产力,保障农民利益作为中心工作之一,采取积极措施,从完善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机构人员到位,将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要作为农业保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成员单位分工落实、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不缺位。建立健全联络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承保机构密切工作联系、加强工作交流、及时反馈信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求区县领导小组指定县级部门、乡镇、村组或其他适当人员担任政策性农业保险兼职督导员,设立并公开独立于承保机构之外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竞争机制,通过综合比选等方式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资格的进入、退出机制。
二是督促承保机构加强建设,完善运行机制。督促承保机构增强服务意识,在获取合理经济利益的同时,更要重视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彰显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惠农内涵。针对农民群体地域分布广、外出务工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承保机构服务网络建设,最大限度为群众投保、理赔提供方便,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远发展。加强保险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保险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业务人员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提高承保机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引导相关部门及承保机构从农业生产“靠天吃饭”、自然灾害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根本目的等多方面、多角度、多方式去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释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业保险的热情,提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自然风险的保障水平。
不断完善综合评定办法、考核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限时办结、首问责任、有举报有答复、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部门和机构工作积极性,促进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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