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全面推开城乡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工作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减轻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小榄镇在城乡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城乡门诊医疗保险的工作。这项工作从2009年5月20日全面推开,截至6月10日,全镇共有131909人参保,参保率超过八成。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小榄镇始终坚持以下原则:1.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2.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3.参保人义务与权利相对应的原则;4.重点解决参保人常见病、多发病原体、慢性病门诊医疗部份费用的原则;5.根据村(社区)医疗机构建设情况,实行逐步推进的原则。为了更好更快地让广大社区居民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政府、社区等各单位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指导、帮助参保人员填报、申请有关参保资料,及时把申报资料提交到镇社保分局。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按程序对各社区提交的参保人资料进行整理校对,录入参保人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标识,并为新增参保人员制作医保卡。
从8月1日起,参保人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医院看门诊,就可以用医保卡进行刷卡报销城乡居民门诊医疗保险工作参保办法如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统一登记参保单位,同一户口簿内符合条件的全体成员统一登记缴费,缴费标准个人每月2元,市、镇财政各补贴每人每月3元,合计每人每月共8元。参保人每社保年度门诊累计支付限额最高为400元。从今年8月1日起,成功登记和缴费的居民就可以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属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在镇属医院就医的,基金支付20%,个人支付80%。
据统计,截至6月10日为止,小榄镇参保率已达82.43%,宝丰、盛丰、联丰、埒西一、绩东一、绩东二六个社区参保率均超过98%,其中,宝丰社区参保率最高,达99.26%。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是小榄镇在完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建立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进一步提高户籍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在住院基本保障和合作医疗保险“保大病、保住院”的基础上,更加方便居民就近就医,达到小病不出社区的利民目标,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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