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出台《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近日,市人社局出台《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今年,我市以盐边县中医院(渔门中心卫生院)等四家医院为试点,实行医保费用总额预付结算,从而达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目的。这标志着我市以“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和加强总额控制,并以此为基础,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计划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的医保付费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即医保经办机构与实行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行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项目、病种、人头付费等综合付费方式,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同时,通过协议管理强化监管,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施治、合理治疗,防止和杜绝降低医疗服务质量、推诿重症患者等现象的发生。攀枝花市付费总额控制从2013年3月开始实施,通过试点、试点推行、全面推广三个阶段,到2015年以后,在全市全面推行总额预付改革制度,出台攀枝花市医疗保险总额相关预付管理的暂行办法。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定点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医疗机构,需严格执行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不得分解住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病人,不得降低医疗服务质量,不得将住院期间的诊疗项目、药品费用转至门诊或药店发生,并确保医保信息系统数据的及时完整上传。
截至去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86262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418699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2675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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