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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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江府〔2013〕3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江府〔2013〕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2012年,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各项工作,使我市城乡居保工作取得较大突破,走在全省前列。
截至2012年底,全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156万人,参保率95.32%,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推进城乡居保工作中,我市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城乡居保工作深入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江门市公安局等9个单位“2012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余养趸等17名同志“2012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工作者”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城乡居保工作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向先进学习,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贯彻落实城乡居保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城乡居保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侨乡作出更大贡献。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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