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异地报销医药费?

看病、拿药、诊治、报销,是每个市民都会碰到的事。对于需要到外地生活或工作一段时间的人来讲,难免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外期间产生的医药费,想要报销,需由参保地的医保、社保两个部门进行信息变更备案,办理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之后方可报销异地费用。医保、社保,两个不同的部门,参保人进行信息变更要跑两个地方,为了在权属范围内最大限度方便居民,朝阳区医保中心进行了大胆尝试:两个业务事项在一处办理,让参保人“少跑一个门”。
日前,记者从朝阳区医保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在职长期驻外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变更业务,由参保人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移交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这样一来,原来参保人需要先到社保中心变更人员信息,再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的手续,现在在社保中心的窗口就可以全部办理完成了。所有申请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的个人,只需持已填好并盖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和《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登记表》到社保中心大厅一层2号窗口或分中心指定柜台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备案”即可一站式完成变更工作,省去了医保中心的备案环节,在社保中心即可完成“一门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安置一般指1年以上的驻外;异地医疗不能划卡,需要个人垫付,超过起付线部分,随时可以报销,当年费用在次年1月20日之前,必须申报;所有登记、变更的异地安置定点医疗机构均认定为长期有效,免去申请人以往一年一审批的麻烦;外阜选择在京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仍由区医保中心受理。
说起如何想到简化办理环节,朝阳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何佳介绍:“我们每天差不多都要办理30至40人,其中包括不少跟随子女、父母去外地生活的老人和儿童,多跑一个地方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很多不便。简化异地安置备案环节是医保中心为了方便百姓,减少办事程序而进行的一次改革,原先要跑两个部门才能办理的手续,现在由社保中心一家办完,减少了百姓往返的次数,实施以后,受到了居民们的欢迎,也得到了市医保部门的认可,目前已在全市推广。”现在到www.cpic.com.cn,能够享受更多的优惠!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