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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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所有城镇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参保、续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所有城镇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参保、续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参保范围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外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城镇居民都可参加高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具体范围:(一)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城镇未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二)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三)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二、集中缴费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高新区青田供电所向北300米路东(就业服务中心)三、筹费标准1.1.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00元;2.2.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3.3.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元;4.4.低保、残疾儿童学生每人每年20元;5.5.低保、残疾成年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0元。6.6.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个人不缴费。四、相关要求1.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参保居民不得重复参保,重复参保者只能享受一种医疗保险待遇。2.新参保、续保者办理缴费手续时应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用银行卡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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