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工作推进会在市工人文化宫召开
推进会现场市总工会再推服务职工新举措,8月1日下午,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工作推进会在市工人文化宫召开。再推职工医疗互助惠民新举措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抵御患病风险的能力,杭州市总工会在医疗互助上推出新举措。一是扩大医疗互助范围,把医疗补助从原来的住院和规定病种自负部分医疗费扩大到普通门诊,即普通门诊个人自负医疗费在3000元及以上部分分段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二是降低了缴费额度,即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缴费从每人50元/年的额度缴纳降为每人每月3元计一年36元的额度缴纳。三是提高了医疗补助标准,由原来一个医疗互助期内最高补助13700元提高到14900元,增加了1200元。四是实行优惠过渡期,即今年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可免费享受原医疗互助保障待遇,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完整的互助期,享受现规定的医疗补助待遇。
扩大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保障范围从即日起,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一是扩大了会员本人的保障范围:会员发生猝死,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1个月内死亡,且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给付20000元身亡保障金;会员发生工伤事故死亡的给予补助6000元一次性慰问金,经认定伤残等级为一至二级的给予补助5000元慰问保障金,三级至四级的给予补助3000元慰问保障金,五至六级的给予补助1000元慰问保障金。二是把保障对象从会员本人延伸到没有就业能力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就读全日制学校的子女。即在杭意外身亡的、且符合相关规定,给予补助5000元身亡慰问保障金;在杭意外伤残的、且符合相关规定,首次抢救医疗费在20000元以上的,给予补助2000元伤残慰问保障金。会上,市总工会对123家第二期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公国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杭州公交集团工会代表就参加市级职工医疗互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和交流。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钱惠英对和的补充规定作了详细解读和说明。新闻链接:据了解,杭州市总工会于2011年推出了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办法,对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其住院和规定病种自负医疗费在20000元以下部分实行分段累进的计算办法给予医疗补助,最高补助金可达13700元,与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做到无缝衔接。
据统计,该实施两年来已取得良好社会效应,累计有6000余名职工获得了近1100万元医疗补助金,有效减轻了患病职工的医疗负担。杭州市总工会去年推出的,为全市300余万名工会会员精心编织了一张全覆盖、零负担的“保障网”。在杭工会会员遭遇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残、身亡,且无法确认赔偿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或遭遇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突发性意外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均可向杭州市总工会提出申请,免费享受最高2万元的意外伤害或家庭财产损失保障待遇。其保障金全部由杭州市和各区、县、开发区,各产业两级工会按各50%的比例共同承担,工会会员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据统计,一年多来已有285名工会会员享受到共达1385570元的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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