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家金融保险单位客户信息被恶意买卖
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发生在北京的两起公民个人信息遭非法买卖的案件采访时发现,倒卖信息的源头竟然来自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个别“内鬼”为了追逐不法利益,利用本部门或单位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对外非法出售。
2011年11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接到某保险公司报案称:2011年10月以来,有人冒充该公司名义骗取客户资金。
该案被北京市公安局列为专案。经前期侦查,专案组于2012年1月至6月间,先后在福建省福州、泉州、安溪等地将进行电信诈骗的4名犯罪嫌疑人潘某、吴某、上官某、刘某抓获。
北京警方查明:这4名犯罪嫌疑人在购买该保险公司客户信息后,自称该公司员工电话联系保险客户,并以“公司周年庆典要向客户派发红利”等为诱饵,从而引导客户转账骗取资金。其间,共有全国20余个省份2000余名保险公司客户被骗,损失达300余万元。
由于该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影响恶劣,专案组在将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后,立即对其购买信息的“上线”进行线索深挖。
根据嫌疑人供述的情况,专案组开展了大量走访取证工作,最终锁定了向4名在押嫌疑人出售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的上线人员身份。2013年1月至2月,专案组将王某(女,25岁)、赵某(女,48岁)、徐某(男,46岁)、李某(男,43岁)、张某(男,23岁)、黄某(女,22岁)等6人抓捕归案。
据王某等人供述,他们获取某保险公司投保客户个人资料的信息源头实为曾就职于该公司的杨某,专案组立即对杨某进行侦控。2013年3月7日,曾就职于该保险公司的杨某(男,24岁)、丛某(男,28岁)被抓获归案。专案组还根据丛某供述,于2013年3月19日,将其出售信息的下线刘某(男,32岁)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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