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调查:这处收费停车场问题多
交警现场检查设施不全的停车场。本报记者赵鑫远摄
(首席记者张学江实习生马周梅)虽然是“公共停车场”,且有城管部门的审批手续,但段家滩一处马路公共停车场还是引来诸多质疑。因不具停车条件,更没有划定明确的停车区域,且占用盲道和人行道……6月18日,交警现场执法,当场对停车场停放的4辆车开出罚单再次予以警告。6月18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段家滩路的这处收费停车场。东岗交警大队五中队交警正在现场调查,要求收费人员出具正规手续。收费员拿出了一张盖有城管执法局公章的“兰州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设置表”。然而,让交警不解的是,城管部门审批的这处停车场,没有明确该处停车场的停车界限,也没有明确划定的停车区域和明显的停车场标识,只是笼统地写了段家滩路某某小炒门前,而且这处停车场设置的岗亭,将并不宽敞的道牙占据,加之停放的车辆使得该处显得非常混乱。据附近居民介绍,17日记者采访后,老板连夜竖立了一块写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监制的蓝色牌子。当日上午,东岗交警大队五中队张队长带领交警现场检查后说,该处停车场确实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没有划出具体的停车线,也没有停车限位杆等基本设施,只在现场竖立一块收费牌和停车标志。
设施不全的停车场,加上一位身穿绿色荧光马甲的收费员就指挥停车收取费用,一些车辆在这样的停车场停车时会在无意间占用盲道或人行道,但交警还是会依据《交通法》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当日上午,记者与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停车场管理办联系,但工作人员称人手有限无法前往现场检查。就在交警向停车场收费员询问情况时,几名车主陆续来取车,发现停在此处的车辆又被贴了罚单。“我们在收费员的指挥下停的车,且交了停车费,怎么还被罚?”“盲道上和人行道上都不能停车,《交通法》有明确规定。”张队长向几名车主解释,并提醒车主,在停车场停放车辆要索要票据,如果被处罚,停车场应当承担责任。当日上午,在该停车场停放的4辆车,因为违规停车受到了交警部门的警告罚单。究竟此处停车场何去何从,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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