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拟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产检改用医保报销

参保人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新办法突出变化是将生育保险待遇由现行的5项减至2项。取消了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奖励性待遇和保障作用不明显的待遇项目,包括: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等。
为何作此调整?市人社局解释,原因有三个: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二是厘清生育保险与计划生育奖励的责任。《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已经明确了计生奖励的资金来源渠道,因此,取消生育保险计生奖励待遇,不影响职工个人利益。三是优化待遇支出结构,更好地发挥有限基金的保障效率。(1)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不属于生育保险法定的保障范围。(2)原设置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待遇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参保女职工到基层医疗机构生育,但长期的实践证明,绝大部分参保人仍选择到三级医院分娩,此待遇项目未产生预期的引导作用,已丧失实际意义。
据了解,广州现行的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为300元,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则分不同情形,例如顺产则按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25%,约为1000多元;而像剖腹产则为按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50%,为2000多元。
关键词1:缴费新办法详解个人仍不用缴费单位缴费基数有变新办法仍维持现行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费率仍为0.85%,但缴费基数则由现行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改为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
关键词2:待遇条件条件放宽不受缴费满1年限制按现行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①现在参保;②在广东省内累计参保满1年;③男女双方同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新办法则有所放宽,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受缴费满1年的限制),其参保职工即可按规定享受。只不过当职工累计参保年限未满1年时,职工个人仍照常享受待遇,但对参保人单位的结算则给予延迟报销生育医疗费,且报销比例要打八折,即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80%。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_副本.jpg)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