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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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工伤生育科职能
负责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工作;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协助有关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情况及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中有关审批、审核、转院、报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定病种证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配套服务工作;协助工伤认定、参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审批阶段,后续进入财务支付环节
材料明细
(1)参保人员医疗保险IC卡(或社会保障卡)。
(2)医疗机构开具的正式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需盖章)、出院小结(出院记录或医嘱)(需盖章)、门诊处方病历和本人银行账号等有关材料。
(3)如所提供银行账号非参保人员本人的,还应出示须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4)如参保人员出差、探亲或其他情况发生急诊的,须附首诊急诊病历或出入院记录。
(5)因网络故障、信息系统故障或临时性停止服务的,应由医疗机构在正式发票上盖章说明。办理流程1.审核人员根据以上材料对医疗费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得出初审意见;
2.经科室负责人复审和分管主任审批同意后,根据医疗费报销情况对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IC卡进行业务处理;
3.经办人员将医疗费报销材料送财务科,财务人员对审核后的医疗费用金额等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按照财务有关规定予以支付。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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