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12年度失业保险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2012年,锦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在失业保险管理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大局,以巩固完善制度为核心,以落实政策为着力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全年,市本级共发放失业保险金3680.52万元,惠及失业人员4953人,失业保险待遇提升至人均688元每月;全年共办理重新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失业金退还99人、退回金额27.08万元;审核发放领取失业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5人,支付金额13.36万元;审核发放领取失业金人员生育补助金8人,支付金额2.15万元。?
?一是规范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按照《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及省有关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锦州市就业局对现有失业保险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完善,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失业待遇申报备案、失业待遇核定、失业金发放等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定人定责,相互制约。同时进一步强化对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掌握和业务经办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着重做好领取失业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作。2012年是锦州市启动此项工作的第一个完整年,为落实好工作,锦州市就业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就经办工作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及时办理相关人员的参保或接续手续,确保所有领取失业金人员都能参加职工医保。同时,在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开通办理此项业务的绿色通道,方便享受待遇人员尽快办成相关手续。2012年,市本级共为15318人次的领取失业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金额297.38万元。
?三是实现失业保险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维护市本级失业保险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锦州市就业局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开始对失业保险工作历年来所有的记录材料进行规范管理,认真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分类归档工作,对整理好的所有材料都纳入专柜管理。到2012年底,市本级的失业保险管理业务档案资料已经全部纳入专柜管理,完成了按照业务、时间的分类项目细划,并建立成了一整套失业保险档案管理制度,使其真正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12全年,市本级共接收审核2861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职工档案,共为356名失业人员办理个人档案转移手续,全年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无纰漏、无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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