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属公司责任人被批捕
一辆重型货车在行驶中发生2死1伤的交通事故,不仅肇事司机被批捕,该肇事车登记的所有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昨日,锦江区检察院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案件。
据了解,5月19日晚上8时,司机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C××××的货车,行至栀子街口附近时向左转弯,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上一人当场死亡,一人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重伤。
李某某虽然感觉到发生了车祸,但其只是刹车停了2秒,在后视镜观察了一下就立刻开车离开了事故现场。警方在接到现场群众的报警电话后立刻展开调查,次日凌晨2点,李某某被抓捕归案。
该案发生后,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立刻进行侦查,发现李某某竟无驾驶货车的驾驶证,且肇事车辆在其挂靠的成都市某货运有限公司的备案驾驶员并非李某某,而是另有他人。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知晓此案情况后,立刻介入引导案件侦查。经侦查发现,该肇事车辆自2010年4月起一直挂靠于成都某货运有限公司。而该车从2010年9月起一直由李某某驾驶,且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某并没有驾驶货车的资格。
顺藤摸瓜,在发现了肇事车挂靠公司在车辆管理方面的漏洞后,警方继续对该公司展开调查。经调查,该公司在对车辆管理方面存在多处漏洞:一是不按规定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安全驾驶学习。李某某运营以来,只参加过几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且每一次都只是念10分钟的安全条例知识,学习效果极差。该公司大多数驾驶员学习情况相同。为了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该公司的学习记录均为工作人员作假而成;二是该公司驾驶员备案故意作假。
据肇事车辆真正的备案驾驶员白某的证言显示,白某并不知道川AC××××真正的驾驶员是自己,因此该公司的驾驶员备案存在造假嫌疑;三是该公司并未对管理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据鉴定显示,肇事车辆川AC××××的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存在安全隐患;四是该公司并未按规定对管理车辆安装定位系统。
据调查,该公司有数辆货车未安装GPS定位系统。鉴于该公司在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资格审查、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和定位系统安装上存在诸多问题,锦江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公司法人代表钟某某和分管安全生产的总经理胡某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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