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规划别让驾驶员发蒙
近日,行驶在兴安路上的驾驶人会发现,与兴安路交会的各个十字路口上方都增设了禁左交通标志,新的地面标识已经施划完毕,但信号灯与道路指示标志依旧显示左转。一些驾驶人行驶在兴安路上感到有些“蒙”。
7月1日《呼和浩特晚报》05版 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线“步调不一致”,甚至是“唱了反调”,这该怎么走呢?是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提示行驶,还是按照交通标线来行驶呢?这真是“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让人左右为难啊!没办法,驾驶员只能瞎蒙呗!至于是不是被拍照、是不是会被处罚那只能等以后再说了。
虽然呼和浩特晚报记者经过采访市交管支队后得知,目前各个路段虽增设了禁左标志,但在交管支队未发布公告前,车辆可依旧按照原有交通出行方式通行。交管支队的负责人还介绍说,悬挂禁左标志的目的,是尽量让驾驶人尽快熟悉禁左道路,同时改变行车习惯,后期交管支队也会对兴安路各个交叉路口进行对比调整。
不过,笔者个人以为,这样的做法似乎有些不妥,这样的解释也难免有些牵强附会。因为,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必须要协调一致,准确无误,清晰明了,让驾驶员一看就明白怎么走才行。这样不仅有利于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驾驶员因为“找不到北”,从而手忙脚乱发生交通事故。
但现在这些路段的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不一致,你让驾驶员该怎么选择呢?尤其是刚刚学会开车的实习驾驶员,或者是外地来呼不熟悉情况的驾驶员,面对这种复杂的现象,真的会左右为难,心慌手抖,弄不好会因此而发生意外。
而且,有的路段几乎在一夜之间突然重新设置了新的交通标线,驾驶员都反应不过来,你让大家怎么行车? 笔者觉得,对于一些需要更改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的路段,交管部门可以采取通过新闻媒体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提前告知驾驶员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这是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起码保障,也是体现职能部门服务意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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