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查处一辆套牌车;两驾驶人均被处罚
6月30日15时,记者跟随高速公安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民警在二广高速晋济段晋城收费站随警采访。
一辆车牌号为晋B110**三菱越野车被执勤民警一眼看出端倪,违法严重,两名驾驶人当场领罚。
当日,高速公安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在晋城收费站开展“查违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大会战集中行动。执勤民警例行对驶入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牌为晋B110**三菱越野车号牌有异样,且车挡风玻璃上未粘贴年检、保险标识,随及示意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却声称未携带。
民警让该驾驶人告知亲戚朋友为他取来驾驶证、行驶证。随后该驾驶人电话通知朋友。 等待中,民警将三菱越野车牌号输入公安网,结果发现车牌号与车型不符,属于驾驶人使用套牌车辆的违法行为。在近一个小时的等待后,一名骑着自行车上高速公路的男子将驾驶证和身份证取来,交与民警,民警上网比对,结果显示取证男子本人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民警再次将驾驶三菱越野车的驾驶人叫到身边,仔细询问,该驾驶人吞吞吐吐,执意不肯出示有效证件。在民警的劝说下,该驾驶人终将驾驶证递给民警。 民警介绍说,驾驶人王某,驾驶证有效,但是他驾驶的三菱越野车为套牌车辆,王某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罚款5000元,记12分。民警询问王某时,从中发现还有一项交通违法行为。
王某说,他驾驶的车辆坏在半路,便打电话给朋友张某,前来救援。不久,张某将三菱越野车开到他面前,并为他修好坏了的车。他担心刚修好的车不安全,便驾驶三菱越野车,张某驾驶刚修好的车回晋城。民警询问张某,张某称,他驾驶着三菱越野车从晋城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往阳城方向朋友坏车的地点驶去,他修好车后驾驶该车返回。
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对王某、张某问话中,张某也涉嫌使用套牌车辆,待他们从张某行驶路线沿途监控取证后,如果属实,将对张某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在当场,民警对张某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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