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调处1200余起事故;桐庐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
12月30日,桐庐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正式揭牌。自10月28日试运行以来,共受理交通事故警情1299起,公安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536起,其中各保险公司自行调解280起,法院审理案件15起。另有近500起事故在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协调下自行调解处理。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相应增长。桐庐县综治办副主任柴立新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事故双方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同时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也给法院、公安交警等一些职能部门带来更大的压力。” 桐庐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于今年10月28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该中心位于原县交警大队业务大楼,停车场面积将近3000平方米,占地1200平方米的服务大厅设有15个窗口岗位、2个调解工作室,11家保险公司在大厅设立窗口,另外,车辆技术属性鉴定、伤残鉴定,以及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评估机构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业已进驻。简单财产损失事故及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都可以在这里调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整合了公安、司法、法院、保险、法律援助、伤残评估等部门和资源,以交通事故赔偿人民调解为基础,集事故先期处理、人民调解、物损评估、法院诉讼、保险理赔于一体,建立“一站式”服务,着力为群众解决交通事故处理难、理赔难、执行难的问题。 以前不少司机在富春江一桥和二桥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后,担心离开现场说不清楚现场情况,害怕事故不能得到公正处理,滞留在现场造成交通堵塞。最近两个月,富春江二桥和一桥桥面几乎没有发生过类似事故引起的堵车了。“富春江二桥有8个视频监控,富春江一桥有6个。
也就是说,通过以上这些监控视频,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将大部分的事故现场利用监控进行采集照片。”桐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汉明说,“警方通过监控采集照片和视频后,迅速指令事故双方当事人撤离,恢复路面交通通行。然后直接前往桐庐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就可以了。”方便快捷的处理方式,不仅节约了市民的时间成本,也让警力的使用更加科学化。周汉明说,特别是阴雨天气等,事故多发路段,警力不足使得一些原本比较简单的轻微事故处理也耗时耗力。 试运行两个月以来,调处中心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27起,目前成功审结15起。“在事故调处中心派驻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目的就是要方便有诉求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派驻法庭工作人员能够对人民调解行政部门的调解给予业务指导,以便于反预案在解决这类纠纷当中能够做到统一规范。”
桐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定生介绍,桐庐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派驻到这个交调处理中心,可以更便捷的与人民调解组织、交通事故调处部门在业务上、在提取相关资料上,更加方便便捷,对老百姓来说,需要哪些材料,也可以就近要求相关部门调取,这方面大大方便了有诉求的当事人。 桐庐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的成立,目的就是积极深化创新社会管理,及时健全组织制度,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扎实开展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有效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快速、便民、利民的需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10月28日试运行以来,经过两个月时间的磨合,该中心快撤、快处、快赔一站式服务的运作模式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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