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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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因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证,日前,驾驶人洪某又被庐江交警查获酒驾,领到了6600元的大额罚单。6月11日晚,庐江县交警开展夜查酒驾行动。19时许,一辆悬挂号牌为皖axh4xx的轿车进入交警检查点。民警接近驾驶人洪某时,其神情一下子慌张起来,一股浓烈的酒气从车内散发出来。见交通民警靠近车子,洪某突然挂倒挡欲倒车离开。交通民警迅速将其控制住,并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洪某称未随身携带证件,但民警在车内找到该车行驶证。可是,行驶证上的号码是苏exu6xx,与该车所挂车牌不符,显然这有套牌嫌疑。
经查,该车驾驶人洪某仅有摩托车驾驶证。该车原系江苏号牌,事发时挂着安徽牌照,系挪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据洪某交代,他过去曾持有小型机动车驾驶证。
2011年,洪某因为醉酒驾车在合肥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小型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事发当晚,其侄子从江苏回老家,亲友在一起小聚。侄儿说他的车牌丢了,洪某就将自己一个已经报废的面包车牌给侄子挂上。席间大家都喝了酒。晚饭结束后,洪某出于好心主动不让侄儿酒后驾车,自己忍不住坐进了轿车驾驶室,开车送亲戚回家,没想到开车不久就被夜查的交警查到。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民警对驾驶人洪某没按规定携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处罚的决定。洪某领到了6600元的大额罚单,摩托车驾驶证也被一次记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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