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将进入“微信时代”
经历过交通事故的市民肯定都记忆深刻,即使一起轻微的车辆剐蹭事故,也需要等待民警和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前来,心情急躁是肯定的,更主要的是还会造成长时间的交通拥堵。从本月23日起,在我市开车的驾驶人如发生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可利用微信添加“桂林交警”公众号,发送位置、上传事故现场图片、完善相关资料,几分钟就可轻松完成一起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无需等待交警及保险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
6月1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桂林市推行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6月23日起,桂林市正式实施《桂林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微信平台已建设完成,事故双方可通过微信上传现场图片及相关资料,完成事故的快速处理。 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四步走” 目前我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90多万辆,而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的数量占所有交通事故的80%以上,因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立即撤离现场而引起的交通堵塞,已经成为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力度推行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并联合桂林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制定相关规定,完善理赔服务网点,进一步方便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快处快赔。
那么,到底什么情形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呢?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通俗来讲,在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自认为只受轻微伤,当场了结无需保险理赔),无事故车辆以外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采取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为:第一步,立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撤离现场,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当事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情况;第二步,各自向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第三步,填写《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签字后各持一份;第四步,需要办理理赔的,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一起驾事故车辆到理赔服务中心进行事故确认和办理定损理赔手续。简单地说,就是“有保险、无人伤、车能动、快撤离、进网点”。 微信实现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日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已与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微信平台,市民可以关注“广西桂林交警”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的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系统进行自行协商处理。
据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微信平台自行协商处理,也就是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在车辆的前方拍一张,后方5米外拍一张,碰撞的部位再拍两张。“简单地讲就是前拍拍、后拍拍,碰撞部位再拍拍。”该负责人说,然后将所拍的照片存入(上传)微信,进行证据固定。随后将车辆驶离现场,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前往四个理赔点之一的网点进行定损、理赔等工作,无需再花费时间等待交警、保险人员的到来,省时省力。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办法》推广期间,驾驶员对自行协商还不太了解的情况下,交警接警后到达事故现场,也会帮驾驶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然后交警会引导各方当事人到就近的理赔点自行协商处理。
四个网点一个时段要注意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目前桂林市内4个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即象山区的广龙理赔中心、秀峰区的甲山理赔中心、七星区的爱车人理赔中心及叠彩区的万达理赔中心都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四个理赔中心分布在市区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市民可就近选择理赔点办理相关定损理赔事宜。
桂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由于《办法》规定每天7:00—20:00之间,在桂林市六城区道路范围内发生两车或多车且事故车辆均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自行协商快速理赔机制。那么对于规定时间外发生的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依然可以向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进行报警,保险、交警部门会派出工作人员和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此外,《办法》还规定,“对符合本办法快速处理情形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桂林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发生轻微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须按照程序进行快速处置,及时撤离现场,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进行自行协商,或共同到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相关手续,切勿长时间滞留在道路上,以免引起交通拥堵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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