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报废车;不光罚款还拘留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现在基本上大家都知道酒后是不能够驾驶机动车的,可是有这么一个胆大的司机确屡教不改,去年12月因为酒后驾驶刚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罚款还没缴,驾驶证还没重新领到,又再次因为酒后驾驶报废的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他将面临的也将是更加严厉的惩处。
2015年6月17日早上7:40分左右,交警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南岗中队民警拾飞、李祥龙带领保安驾驶警车正在检查点附近道路进行治安巡查,当警车行驶到徐丰公路时代大道路口附近时,细心的民警拾飞发现有一辆苏C牌照的银灰色五菱面包车行驶到路口后就违章停靠在路边的慢车道上,车身和车牌照看上去都比较陈旧。
拾飞通过警务通对该车进行了比对查询,发现该车年审至2012年7月13日属于注销报废车辆已经不能继续上道路行驶了,遂驾驶警车依法将该车拦截。车上下来50多岁的中年男子自称姓杨,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他很干脆地说什么证件都没有。民警要求驾驶员杨某协助配合到南岗检查点进一步落实车辆和人员身份。
驾驶员杨某打开了话匣子开始给民警聊起了自己的“英雄史”。他告诉民警他在去年12月13日份晚上21点多在杨山路附近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给查着了,驾驶证也被依法暂扣了,他也知道自己现在不能够驾驶汽车上路,可是自己很忙不开车又不行,所以平时也是小心翼翼的,谁知道今天开着报废车刚一出朋友家门就让交警查了个正着。
坐在车里的民警听着杨某在那里侃侃而谈,没有多久就闻见车里飘起了一阵淡淡的酒味,离近一闻原来这个驾驶员杨某喝酒了,他不光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报废车,竟然还涉嫌酒后驾车!民警进一步核查后发现,杨某于2014年12月13日因为酒后驾驶被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依法进行处罚,到现在为止他连罚款都还没缴纳,驾驶证也还暂扣在交警支队机动大队。
其虽然依照法律规定他可以去车管部门参加理论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是他一直没有去。对于今天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事实,他直说自己犯错误了。当民警询问他是否喝完酒开车的时候,他也很干脆的承认了。他告诉民警昨天晚上他和朋友在一起工作到很晚,大概在凌晨三点左右,他就和朋友一起找了个地方弄了瓶白酒喝了起来,一直喝到快天亮了才结束。
17日7点左右,杨某就直接从家里来到时代大道附近的朋友家借了辆报废的机动车去办事,但是上路没开多远就被细心地卡口民警抓了个正着。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杨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5毫克,属于酒后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其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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