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称发动机受损不赔保险公司须事先说明
7月26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出台《房山法院关于做好“7·21”特大暴雨灾后司法应对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涉灾案件受理、审理及涉灾司法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21日的特大暴雨,让位于北京西南的房山区成为重灾区,统计称辖区80%以上人口受灾,大量房屋倒塌、农田被毁。
“面对灾难,我们将与房山百姓同舟共济,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房山区法院副院长佟淑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涉灾案件可优先办理 记者在房山法院一层立案大厅看到,左侧有一个新机构:灾后法律咨询窗口。佟淑介绍说,该院在立案部门和5个派出法庭均设立了这类窗口,指派有经验法官负责涉灾案件的咨询接待工作。 据介绍,受灾后,房山法院立即成立了涉灾案件指导协调小组,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对灾后高发的涉灾案件类型进行预测,就暴雨洪灾可能引发的诉讼做好司法应对工作。 对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房山法院明确要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对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恢复生活生产的民事案件,尽量缩短办案期限,优先保障、快速处理。
“我们梳理了受灾群众可能遇到的问题,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佟淑举例说,法院安排专人致电近期已安排开庭的当事人,告知如果因受灾无法赶来,可延期开庭;对于一些受灾当事人身份证明丢失的情况,法院与有关部门协调,提供复印件后确认即可。
为充分保障灾区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房山法院加大了对受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主动与辖区法律援助机构建立联系,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灾群众及时指定律师。
佟淑表示,法院还简化手续,群众只要拿来村委会出具受灾的证明,就可申请诉讼费减、免、缓。 灾后保险理赔纠纷或井喷 在房山法院召开的涉灾案件分析预警研讨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灾后保险理赔类纠纷或出现井喷状况,一些纠纷将涌入法院。 法官卢涛说,车辆被暴雨造成的积水冲至路边、沟渠中而损坏,或被树枝、线杆等划损、压损,如果车主购买了相应的车辆意外险,均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对于大批车辆在积水中发生熄火造成车辆损失的情形,卢涛表示,如果车主在车辆熄火后没有再次发动车辆,可电话报险,由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定损。如果车主投保了涉水险或发动机特别险,即使发动机受损也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卢涛同时指出:“发动机受损不赔,属于减轻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向投保人进行说明,作出特别提示,否则不能依据该条款向投保人拒绝理赔。” 在此次暴雨中,大批农田、农产品被严重损毁。针对之前审理的案件中,投保农户存在不熟悉保险理赔流程,向保险公司报险不及时,对保险公司定损结果不认可等情况,卢涛提醒说,受灾农户要看好自己参加的是何种农业险,根据自己的投保情况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险。
“对于家庭财产险、人身意外险,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如果仅就房屋本身进行投保,暴雨造成的屋内其他财物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反之亦然。”卢涛说。
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7日上午,房山法院“厉莉爱心团队”组织40多名青年干警赴重灾区城关街道走访慰问。记者看到,一路奔波下来,大家已经满身是泥。 房山法院政治部主任助理厉莉介绍说,他们向受灾群众发放了一些物资,积极参与现场清淤工作,安抚群众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 “我们要与受灾群众在一起,共同面对难关,克服难关。”厉莉说,灾区群众今后会有很多法律问题需要答疑解惑,在法律程序上需要指导,房山法院的青年干警们将积极深入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在这次特大暴雨中,房山的一些企业损失惨重,房山法院正组织力量,准备对受灾重点的工业园区企业定期上门走访,提供司法应对建议。 “现在我院干警已停休停假,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和司法应对工作。”佟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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