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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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在南宁市白沙桥一处停车场里,有一名男车主对42.5元的停车费用产生疑惑,向停车场收费员索要单据无果,双方发生争执,车主遭到收费员的殴打,致头部受伤。6月11日,收费员陈某被南宁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行政拘留3天。
?10日上午8时25分,南宁市民施某将汽车停在白沙桥一处停车场,当天中午12时20分回来取车,收费员陈某告知停车费是42.5元。施某嫌贵,便向陈某询问能否减掉2.5元的零头,陈某则表示如果少收钱,会从自己的工资里面扣掉,不愿意给施某免去2.5元。
?施某觉得这笔停车费过于昂贵,便又向陈某提出要求查看停车单,想了解自己具体的停车时长及收费标准。但由于陈某已将计时器里施某车的记录单删除,便再次拒绝了施某的要求。此时施某生气了,开始用脏话骂陈某,陈某也予以口头还击。被激怒的施某上前用手抓住陈某的衣领,被陈某推开后,他又用手去掐陈某的脖子。陈某伸手掰开施某的手,施某却趁势抓住陈某的大拇指往反方向掰。
?感到疼痛的陈某开始回击,右手拿着打表器击打在施某的左脸,随后用拳头击打施某的头部,连中3拳致其左脸流血。停手后,陈某看到施某身体前倾,以为对方又想冲过来打架,便抢先踢了施某的肚子两脚,看到施某满身是血摔倒在地后,陈某方才离开。施某爬起来后打电话报警。?中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施某和陈某一起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施某的左脸流血,头部多处被打肿。而陈某则查不到户口及身份证,还曾于2010年6月被合浦警方以故意伤害及吸毒处以过刑事拘留。随后,陈某因殴打他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天。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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