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选聘17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区人力社保局决定为区政府采购中心等15个单位公开选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区人力社保局决定为区政府采购中心等15个单位公开选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职员10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选聘名额、职位等详见附件1《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各级机关(均不含巴南区)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各级事业单位(均不含巴南区)在编在岗且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拟任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职位表》;选聘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附件3)执行。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4月28日。即生于1979年4月28日及以后的为35周岁以下,生于1974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为40周岁以下;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聘。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分类别分职位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巴南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15 年5月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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