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3.20”灾后社保赔付;请看清不同标准
3月26日上午,东莞沙田,“3·20”风灾中受伤的杨忠连。记者 陈奕启 摄
社保赔偿
“3·20”超强龙卷冰雹灾害中的伤亡人员社保赔付标准如何?记者日前采访了市社保局和市人力资源局,后者就不同情形下社保基金和用人单位需要负担的费用做了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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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工伤康复费用、住院治疗工伤或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院的交通费、食宿费、鉴定为伤残等级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原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等。相关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用人单位应以东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没参加工伤保险但参加医保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此次灾害中的伤亡人员没有劳动关系,比如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等。这部分人群若购买了医疗保险,只要符合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也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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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医保均未参加
此次灾害中受到工伤的人员,如果有劳动关系,但企业并没有为其购买工伤和医疗保险,该如何索赔?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了解到,如果企业拒不支付费用,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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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医保都已参加
如果企业购买了完备的工伤和医疗保险,发生事故后,应当首先确定符合哪种情形。如果经认定为工伤,就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市社保局负责人表示,“各社保分局已经主动介入,协助各企业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大约1至2个工作日就可以出具工伤认定书。”如果不符合工伤但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小账本]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5元/天
经批准转市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300元/次
一级伤残人员的生活护理费:
1812元/月×60%
二级伤残人员的生活护理费:
1812元/月×50%
一级伤残人员的生活护理费:
1812元/月×40%
二级伤残人员的生活护理费:
1812元/月×30%
伤残职工安家补助费:
1812元/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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