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此次招聘包括10个事业单位、招聘32人。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附件)。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或2013年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
(七)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9:00 11月5日17:00。
资格初审工作通过网上进行,根据职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11月14日9:00至11月15日17:00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考试安排,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职位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笔试和面试成绩的60%。
1、笔试(2013年11月17日)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面试(2013年12月1日)
根据各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材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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