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探索提供经验;东莞首创全民社保体系
工伤保险兼顾治疗和康复功能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东莞的“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大量涌现,制造业兴起。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在失业、工伤、医疗和养老等风险中,即时性的工伤风险最为突出。
1989年12月,东莞市政府颁布了《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建立起工伤保险制度。与一般侧重于事后理赔的保险办法不同,东莞市率先把工伤预防做在前面。
2007年,市社保局和市安监局联合,在市镇两级成立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小组,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工伤预防培训、重点企业督察整改等工伤预防工作,开创了工伤预防工作的全新模式,当年就基本完成“全年总的事故降低20%,重点行业降低30%”的目标。
东莞还不吝把资金投入工伤预防培训和体检,每年在污染大、易发生事故的工厂,对有职业隐患的1万人进行职业病免费体检。经过十几年的推进,全市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从建立之初的5.6万人,逐步增加到目前的500万人,增幅近百倍,做到了“应保尽保”,还建立起了预防、治疗、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成为全国12个工伤预防试点城市之一。
梁冰说,“一般来说,买工伤保险,出了问题,我们只做理赔这一块。但是我们觉得工伤保险制度根本是为了减少工伤事故,而且发生了工伤,怎样让职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才是这个制度的目的。”
他还介绍,“发生事故以后,我们做康复,按照东莞这几年的实际发生情况来看,每年参加康复的大概是1700人。”据了解,工伤康复分为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参加了职业康复的人中,有80%的人能够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韦女士就是其中之一。2009年的一天早晨,她在上班路上不幸遭遇车祸,肇事车辆逃逸。她在黄江医院治疗了2个月后,又转到广东省康复中心进行专业的职业康复,进行了4个月的治疗后复原回到了原工厂工作。在治疗期间所花费的几万元医疗费,都由市社保基金承担。
【专家观点】
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副主任王金豹:
东莞可建立更公平 更持续的社保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这里特别提到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这对于东莞社保来说,是个利好消息。“王金豹说,目前,东莞社保有600多万人参保,其中绝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如果说,基础养老金能实现全国统筹,那将极大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的信心和动力,方便参保人在东莞与老家之间的社保转移,实现两地享受同等社保待遇的梦想。
王金豹表示,近年来,东莞建立起了“城乡一体、保障广泛、覆盖全面、水平适度”的社会保险体系。目前,东莞社保已走在全国前列。
“但是,东莞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体制还可以进一步探索,是因为推行这种制度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王金豹说,有人认为东莞社保还存在些问题,比如说为什么公务员那么高,农民那么低,为什么本地人高,外地人低。接下来,他希望东莞社保要力求在所有人群中找到一个平衡点,让大家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通过制度的安排来实现这种共享,要逐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保制度。
【全会精神】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东莞探索】
打破户籍城乡差别 首创全民社保
2013年10月1日起,东莞正式实施新医疗保险政策,新政策取消了“金卡”和“银卡”的区别,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实现了制度上的公平。新政施行之后,不管是外来打工者、农民、机关干部,都公正公平地用一个制度来覆盖,采取统一缴费、统一待遇。近年来,东莞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用工形式界限,打破户籍界限,打破城乡界限,打破就业状态界限,不断改革社会保险制度,将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子女、建筑工人、在校学生、在莞就业港澳台侨胞等群体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建立起了“城乡一体、保障广泛、覆盖全面、水平适度”的社会保险体系。
【大事回顾】
2010年1月开始,东莞实施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采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通过财政投入和个人缴费,使原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等方面符合职保的制度规定,解决农保的历史遗留问题。
2010年5月1日,东莞分别在深圳和惠州两市各设立6家定点医院,市外定点医院已经有29家。
2010年7月1日起,东莞将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等人员,纳入我市社会保险参保范围。
2011年1月1日起,东莞执行2011年版《东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东莞市社会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东莞市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简称三大目录)。新的药品目录一共有3975种药物,较原来新增了788种;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内容也是在2000年旧版的基础上,首次作出调整。
2012年9月1日起,全市32个镇街各选取一所学校共38所学校进行试点,父母任一方在我市就业且连续参保满1年的新莞人子女,都可自愿参保。他们可享受与本地农(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
2012年12月10日,东莞召开“先天性心脏病流行病学调查及规范化治疗”研究课题阶段性总结会。当时,东莞市确诊的45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全部康复出院,课题组将进行第二阶段先心病筛查工作。东莞所有在校儿童,包括新莞人子女,均可享受先天性心脏病的免费筛查。如发现患上先心病的在校儿童,只要父母一方在东莞参加社保,即可在校参保,治疗期间可报销3万~6万元,治疗基本实现免费。
2012年12月23日,东莞市社保局2012“社保之夜”主题宣传活动在厚街镇体育公园举行。会上,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为东莞第一百万张社保卡的参保人颁发了社保卡,标志着集社保、金融、诊疗功能于一身的社保卡发行工作翻开历史新的一页。
2013年10月1日起,东莞市建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新政策取消了“金卡”和“银卡”区别,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实现了制度上的公平。
【各方声音】
“用实际报销水平考核医保水平”
东莞是中国近三十多年来国家城市化的缩影,在社会保障公平、正义价值理念的秉持,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先行探索,在构建完整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方面的创新实践,以及坚持至今的、独特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等方面,都。
东莞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在全国复制。我们曾向国务院医改办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提到,医疗保险制度在提升统筹层次的同时,要向全民医疗保险迈进,这其中,控制医保费用尤其关键,要把实际报销水平作为考核的依据。这方面东莞还可以完善,看能否确立指标查看实际报销水平,如果实际报销水平达到了70%以上,才敢说参加医保的人普遍享受了医疗保障。
——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郑功成
“宜建立统一的大社保部门”
东莞社保机构建设体现广东人敢为人先的精神,并且一步一步走来,已经到位了。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的改革发展历程表明,社会保障是公共服务的龙头,社会保障部门是服务型政府最重要的组织机构,系在第一把手的裤腰带上,具有国家第二安全部的功能。
纵观我国社保机构的发展之路,应该是建立统一的大社保部门,整合所有分散的社保功能,并且承载起重要的人口统计职能,强化档案的终身性、更新性和互动性,使政府所有规划真实起来。东莞在这些问题上都先走一步,我认为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还要放大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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