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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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社会保险费一次性补贴的通知 各“个转企”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萧山区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社会保险扶持相关工作的通知》(萧人社[2014]99号)文件,符合条件的“个转企”参保单位可享受财政补助,具体为:在过渡期内“个转企”企业新增杭州市户籍参保人员且首次参保的,在参保缴费满6个月以后,由区财政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如同时符合就业援助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按就高原则处理,不得重复给予补助。一次性补贴按年度发放,一年发放一次。
补贴申领流程为:(一)企业申请。在过渡期内“个转企”企业新增杭州市户籍参保人员且首次参保的,在参保缴费满6个月以后,可向区社保中心提出一次性补贴申领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份。(二)社保审查。区社保中心依据申请单位及个人参保情况,结合就业援助政策享受补贴人员情况,对一次性补贴申领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区财政局和相关单位。(三)财政核拨。区财政局根据区社保中心审核结果审定、核拨补贴资金,并通知各镇、街道、平台落实补贴发放工作。(四)镇街发放。各镇、街道、平台根据区财政局通知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收到资金后按规定及时做好补贴的具体发放工作。
符合条件的“个转企”参保单位可持《一次性补贴申领表》和补贴涉及人员户口簿复印件到区社保中心和下属办事处办理补贴申请手续。补贴申请时间为2015年1月份,发放时间为2015年第二季度。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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