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欲领异地社保;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
老人欲领异地社保 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 2015年5月12日
最近,各种奇葩证明走红网络,如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证明“我是我”等。同样的奇葩证明事件也发生在了福建泉州的黄阿婆身上,证明自己还活着。 福建泉州市区的黄阿婆,为了领取异地社保,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 一个大活人 为什么要开“健在证明” “证明一个大活人健在,要盖好几个章,真是把我老腿都跑断了。”张大爷很生气。 妻子黄阿婆原来在福建省邵武市工作,社保地也在邵武市。退休后,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张大爷寄一张证明黄阿婆还活着的“健在证明”,才有资格领取社保金。异地社保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一个大活人活着,有什么好证明的呢? 一名派出所民警说,不少老人拿它(健在证明)来盖章。这些老人大都是异地社保人员,需要将证明寄回社保单位,证明社保金领受人未离世,才能领社保金。
异地办理社保所需 为避免“吃空饷” 这种“健在证明”其实叫做“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只有在异地办理社保的市民需要开具这种证明。是为了证明领受人是否健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不少地区常发生冒领社保金,甚至在亲人去世后,家人隐瞒情况,继续领取社保金的事件。这种证明就是为了避免“吃空饷”。 2013年开始,福建省实施了离退休人员社保资格联网验证工程。只要黄阿婆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将其资料录入联网系统中,黄阿婆的社保资格认证表就不需要再寄回去,她可以在泉州本地社保中心提交认证表,泉州社保中心会将该信息由网上传回参保地。 办理认证的流程是:参保地寄回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社保人拿着表格和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目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进行资格认证。该表格只需要到街道办事处盖章即可,并不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盖章。
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条件与方式(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1.参保人从异地转保到深圳的前提是要有工作单位。 2.年龄满足男50岁女40岁以下。 3.转保的办理程序与转出一样,即参保人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深圳社保部门填写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再由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转出地发函,即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超龄者不能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属在企业参保的,由企业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提供转移单及内地缴费工资明细表、调动人员凭《调动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户籍迁入的凭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按规定处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调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视为本市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合并计算。
非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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