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布;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保
事业单位跟企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差距,特别是养老金差距,一直备受争议。但这一局面将于今年7月1日起改变。
?昨日,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终稿较意见稿减少24条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昨日发布的《条例》,即为征求意见后、历时3年制定出的“终稿”。“征求意见稿”共有10章68条,而昨日“终稿”共10章44条,减少了24条。
?《条例》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如用人机制,《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明确了聘用合同的期限、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情形等。
?《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事业编制人数达3153万
?目前,我国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昨日,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
?但三部门负责人同时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虽有进展,但同时存在四方面问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
? 纵深
?事业单位如何参保仍未明确
?从1993年发布《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明确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算起,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进行了21年,但一直未有实质进展。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环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也早在2003年提上日程,但直至11年后,《条例》才最终亮相。
?关键环节表述模糊
?对于耗时11年最终敲定的“终稿”,一直研究事业单位改革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等专家认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难点之一,就是分流、待遇等人事安排问题。“终稿”对于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具有积极意义,但对于养老金改革等关键环节,表述仍然模糊。
?如“养老金双轨制”,“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其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终稿”的表述则是,“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事业单位如何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到底怎样跟企业并轨?这样的关键环节《条例》应该明确,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汪玉凯表示。
?而昨日三部门负责人的答记者问中,也只表示,下一步将制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养老保险到底怎样改革、绩效考核标准如何制订,目前还是待解难题。
?“九龙治水”待破局
?2008年,国务院出台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6年来,除广东有所突破,其他地区都未有实质进展。
?“为什么改革进展艰难?关键原因在于‘九龙治水’的格局需要破局”,汪玉凯强调,以参加社保为例,医疗保险涉及卫计委;养老保险则涉及人社部,养老金并轨涉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三方面,公务员养老金制度不改革,单独推进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难有收效。“现在急需成立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机构,比如联席会议制度。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权责,相互之间如何协调,事业单位改革才能真正启动”。
?2011年,国务院确定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表:到2015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这一时间表,留给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已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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