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制定《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
2014年,我国明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自由转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情况,日前,我省制定并出台了 《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以下简称 规程 ),明确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在省内、跨省转移时的经办程序。
记者通过省社保局了解到,我省将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参保人员在全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我省跨市(州)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业务通过网上办理和相关资料电子化传送,并与部级转移接续平台无缝连接。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省内异地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和接续可缩短15个工作日。
省内转移
五个条件中,符合一条就可办理
今年35岁的王军,在老家工作并参保10年,年后即将跳槽到一企业工作。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王军的这个情况也是许多工薪族们关心的问题。
对此,省社保局统筹处处长晏巍表示,可以转移。参保人只需要做两件事:
首先,参保人在离开乐山时,需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或将缴费信息写入社会保障卡;其次,向现在就业地所在的社保机构申请养老保险接续和转移。参保人完成这两项工作后,便不需要往返于乐山和成都两地,剩下的则交由省级转移平台来完成。新就业地(或户籍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审核完相关资料后,读取社会保障卡所记载的信息。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省级转移平台上生成相关函,并传送至参保人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
需要提醒的是,规程第二章第五条明确,在本省范围内流动就业人员只要符合五个条件之一,便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其一: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其二:返回户籍地就业参保的;其三: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四: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而转移至户籍地的;其五:与省本级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跨省转移
四个条件中,符合一条即可办理
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根据去年的数据显示,我省中江县总人口数143万,常年在外务工人员就达4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以后回老家就业,在外省工作地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该怎么转回四川,也是许多在省外务工人员关注的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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