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宣恩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竞聘副局长公告
为改革完善用人机制,健全单位管理制度,构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用人环境,切实提升宣恩县人社系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实效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综合能力的不断提高,努力营造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竞聘上岗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2名副局长,分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副局长(上挂)一名,分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机关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一名。
四、竞聘上岗范围
1、竞聘分管业务的副局长范围: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在职在编人员。
2、竞聘分管机关的副局长范围:人社系统机关在职在编人员。
五、竞聘上岗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从领导、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
4、身体健康;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受处分期间。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年度考核中如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竞聘程序和方法
竞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能力测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报名职位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宣恩县政府网及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竞聘工作信息。(公布时间:1月20日—1月22日)。
(二)公开报名、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1月23日—1月27日)。
2、报名地点: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宣恩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竞聘副局长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近期同底1存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竞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竞聘资格。
(三)竞聘方式
竞聘采取竞聘考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竞聘考试:笔试(40分,2月4日上午),竞聘分管业务的副局长笔试内容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知识,竞聘分管机关的副局长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40分,2月5日上午),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抽签答题方式。
(2)民主测评(2月6日),由竞聘领导小组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全体职工对竞聘者是否适合竞争岗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设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四个等次,民主测评 一般 、 差 的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竞聘者,不再进入下一个程序。
(3)考核(20分,2月9日—2月10日)。由局党组成立考核专班对竞聘者实施组织考察,考察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竞聘1:3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按发布考核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核材料等程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竞聘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宣恩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组织,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综合成绩和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竞聘者的综合得分和组织考察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任用,挂职一年,人事关系不变,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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