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试点实施一周年;住院平均赔付比例有所提高
从德阳市医保局获悉,德阳市作为四川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市,2013年12月起正式实施《德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截至2014年12月31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共赔付3566人7509人次,共发生医疗费用16086万元,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合计2028万元,人均赔付5688元,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赔付比例达到69.75%。
《方案》规定,德阳市大病保险资金统一由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出资解决,参保个人不需缴纳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或累计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减去新农合补偿金额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金额后,个人负担金额达到8000元以上,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20000元以内按55%赔付,20001至100000元按65%赔付,100000元以上按85%赔付。在确保收支平衡的条件下,逐步提高赔付比例。
德阳市大病保险赔付具有城乡居民政策待遇统一、完全市级统筹、即时同步赔付的特点。各县(市、区)每年按当年筹资标准和参保人数,由当地财政部门在每年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将50%的资金划转到市级财政专户。经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再将参保人员名单和大病保险资金统一移交划拨到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由其按要求进行即时赔付。通过新开发的大病保险结算支付软件,实现了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前端同步赔付结算。
租住在绵竹市区的古先生是绵竹市孝德镇射箭台村人,因征地拆迁于2011年转为城镇居民,夫妻俩都在打临工,全家人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子古小明(化名)在2012年查出患再生障碍性贫血,进行了骨髓移植,手术情况良好,8岁的古小明目前正在家进行药物后续恢复治疗。古先生介绍说,治疗3年多,治疗费用100余万元,通过医保报销50多万,近两年报销比例显著提高,特别是2014年大病保险实施后,去年到现在多报销了8万多元,光今年1月大病保险这一项就报销了2万多,大大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 我们在成都军区总医院治疗,去年下半年开通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疗费用在成都就直接给我们报了,不用来回跑,现在的报销比例达到了80%多,报销手续也简化了,真的是给我们减轻了负担。 古先生说, 现在一个月的药物费用、检查费用平均还是有五六千,报得到2000多,有些药品和化验费报销还比较少,希望尽量多报销。
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基金承受范围内,下一步会合理作出调整,更大范围更高标准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规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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